宁波市总工会简介
宁波市总工会于1951年1月成立,是宁波工会的领导机关。2007年宁波市总工会第十三届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宁波市总工会第十三届委员会。现任主席1人、常务副主席1人、副主席5人、常务委员14人。宁波全市现有11个县(市)区地方总工会,5个国家级经济园区总工会,8个市级产业工会。有152个乡镇(街道)工会,其中131个乡镇(街道)建立了总工会。全市基层工会总数达到20825家,覆盖企事业单位76155家;工会会员288.09万余人,其中农民工会员182.8万人。经济园区、乡镇(街道)总工会专职工会干部达到313名,全市各级工会有专职工会干部和工作人员2330人,兼职工会工作人员66597人。
近年来,在全总、省市委和省总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工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以弘扬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为主旋律,以建设服务型工会为抓手,以服务发展、服务职工、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为着力点,不断创新工会工作的内容、方式、载体和运行机制,为推动宁波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宁波市总工会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市委、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的指示和决定,确定本市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2、贯彻执行市工会代表大会决议,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组织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3、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状况、意愿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企业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指导全市各级工会的自身改革和建设;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5、会同各县(市)区党委和市有关局(产业)党委(党组)、市直属企业党委协商推荐各县(市)区、市产业工会和市直属企业工会的领导人选;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领导市总工会直属单位。
6、受市政府委托承担推荐全国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状)获得者,推荐评选市劳模和市级以上劳模的管理工作。
7、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兴办和管理工会企事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全市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8、负责工会国际联络工作,发展同周边国家及其他国家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负责与台、港、澳工会的联络和交流工作。
9、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